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教育事业发展、促进校企文化交流,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献身科技事业,同时大力宣传企业文化,加强校企合作,吸引更多优秀毕业生加盟企业,为企业的发展贡献聪明才智,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湖南省湘潭大学教育基金会协商,设立“昂瑞微奖学金”。拟奖励湖南先进传感与信息技术创新研究院品学兼优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结合研究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评审组织
第二条 由湘潭大学湖南先进传感与信息技术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负责制定名额分配方案并组织专家评审,并统筹领导、协调、监督评审工作,裁决研究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
第三章 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
第三条 “昂瑞微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奖一名,奖金两万元;二等奖两名,每人一万元;三等奖两名,每人五千元。
第四条 “昂瑞微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取得正式学籍的湖南先进传感与信息技术创新研究院及电子科学技术与集成电路专业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昂瑞微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但评奖成果不可重复使用。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昂瑞微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
学习年限长于三年的延期毕业硕士研究生和长于四年的延期毕业博士研究生;
在全部评奖流程完成前毕业离校的硕士和博士;
定向、委托培养和人事档案不在学校者;
有论文抄袭、造假、学科不及格(挂科)者;
有违纪行为受到学校处分者。
第六条 科研成果的认定
认定的科研成果必须是以湘潭大学为署名单位;申请人为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
第四章 名额分配
第七条 评分计算方法:
1.成立评审委员会
主席:张志勇 教授 北京大学
委员:胡又凡 教授 北京大学
金传洪 教授 浙江大学
曹觉先 教授 湘潭大学
李朋 副院长 湘潭大学
吴燕庆 教授 北京大学
邱晨光 教授 北京大学
张研宁 教授 电子科技大学
张勇 教授 湘潭大学
黄凯 教授 湘潭大学
郝国林 副教授 湘潭大学
秘书:赵为 副教授 湘潭大学
2.评奖的主要依据:
(1)平时学习、科研表现;
(2)发表论文、申报知识产权情况;
(3)学习、科研能力。
3、“奖学金评定小组”商议打分,按高低排名,审议通过后,公布获奖者名单。
第五章 评审程序
第八条 “昂瑞微奖学金”2020年、2021年、2022年每年评审一次,有意愿的研究生根据自身条件自由申请,并如实上交“昂瑞微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申请书,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经导师签字,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给研究院办公室。
第九条
1、“昂瑞微奖学金”在财务立项;
2、评审工作组确定奖励学生名单;
3、“昂瑞微奖学金”获奖名单公示7天。
4、没有异议后,研究院办公室根据获奖名单在“昂瑞微奖学金”项目下发放奖金;
第六章 管理与监督
第十条 研究院将当年“昂瑞微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给获奖研究生,不发放现金。“昂瑞微奖学金”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
第十一条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向评审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评审领导小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评审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南先进传感与信息技术创新研究院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