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在编在册在岗教职工培训工作的通知

2022-03-10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6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相关培训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根据省人社厅文件要求,我校所有在编在册在岗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列入培训对象。

二、培训内容与学时要求

培训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培训在省人社厅指定的网络平台进行,专业科目培训方式内容可由教职工本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教职工每年度参加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共科目培训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培训不少于60学时。

三、培训平台的管理与登录

培训学时的申报与确认均在省人社厅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平台(网址:https://hnxxpt.zgzjzj.net)上进行统一管理与审核。

1. 单位培训平台管理

由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管理学校培训平台账号,对教职工上传申报的培训学时材料进行初审。

2. 个人的注册与登录

我校在编在册在岗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个人账号已统一注册,请直接选择学员登录。用户名:个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123456

登录后请各位教职工完善个人信息,信息完善后方可使用培训管理平台。对培训平台的登录与使用有疑问的教职工请联系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人:黄书植、曾文君,联系电话:58292794

3. 学时的申报与审核

教职工自行确定培训方式及内容的(专业科目培训)需由本人上传培训学时佐证材料至培训管理平台,学校对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材料最终由省人社厅审核确认,审核通过后申请生成培训合格证书。

四、有关考核要求

根据省人社厅文件要求,从20222月起,我校在编在册在岗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办理转正定级、转岗聘用、等级晋升、考核奖励等人事管理业务时,须提供本人在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平台取得的培训合格证书,否则不能办理以上业务兑现相关待遇。请需要办理以上业务的教职工(尤其是近期需办理以上业务的教职工)按时完成培训任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取得的学时,与参加全省统一确定的网络培训机构学习取得的学时互认。

请校属各单位高度重视、统一组织,把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个教职工。务必做好摸排工作,特别是本年内有办理转正定级、转岗聘用、等级晋升、考核奖励等相关业务需求的。教职工本人要引起高度重视,及时登录学习,已备后续办理业务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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